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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村千乡农家店
2006-09-25 09:35  文章来源:郏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调研

             通 告

各“万村千乡农家店”:
  为了活跃农村市场,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,服务全县人民,保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顺利进行,郏县商务局特通告如下:
  为了郏县人民放心消费,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店经营,凡“万村千乡”加盟店的一切购销业务,必须在商务局配送中心的监管下进行。
  配送中心工作人员持有工作证上岗,配送车辆挂有特制送货标牌,所送商品填有配送中心配送发货单,各乡村店主在接收商品时必须先检验是否有配送货单才能接收货物,否则不予接收。各乡村店主发现送货车辆无特制标牌、工作人员没有持证上岗、送货车强行推销、态度骄横、有损“万村千乡”形象的,可拨打举报电话:5179935、5182258。
  凡各配送单位发往各乡村农家店的商品必须持有生产厂家的营业证、质量合格证、卫生许可证及有关证件。
  截至2006年7月1日起以后所有进入我县“万村千乡农家店”的全部商品,应持有郏县商务局特制的“商品市场准入证”,如发现各乡村农家店所经营的商品“三证”不全或没有“三证”的门店,商务局执法大队有权以假冒伪劣商品论处查封、扣压、罚款处理,如发现店主态度恶劣,情节严重者,执法人员有权撤消该店的加盟权及一切优惠待遇。
特此通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郏县商务局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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